纵观论坛帖子,物业管理问题已经成为市民对政府管理缺位的首要问题,这也是一个涉及民生的问题,为何作为主管部门住建局没有将政务公开,物业选择的流程、物业费确定的依据、收取的条件等等通过网络、论坛、小区的公告栏来进行宣传呢?
其实物业费很简单几项,列出来就可以了,业主可以交的明明白白:
常熟老街.......
琴枫苑......
刚才看到090论坛上古里某小区物业费2.8......
物业费依据是什么,是很简单.......,难道公开不了吗?
需要收取多少,一共多少住户、多少平方,一目了然不好吗
1、管理费
2、清洁费用及绿化养护费管理费
3、办公费用与人员工资
4、法定税费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税物,如:城市建设维护税、教育附加费用以及营业税等等
5、另外和业主合同规定事项的收费
另外物业费收取应该遵循如下原则,住建局管理部门,你们知道吗
第一,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。 第二,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。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。 第三,优质优价,兼顾各方利益。 第四,微利原则。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。
第五,公平原则。所有业主应该一视同仁,不得随意打折,现在有的物业随意给政府部门人员打折造成不良影响 我想问主管部门,你们做了些什么?
主管部门领导尸餐素位,不积极回应,难道一定要等到群体事件发生再出面吗?
纪委真应该去查查这样的部门,在其位不谋其职该撤职、如果存在权钱交易该法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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